东宁县民宗局加强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制度管理

21.07.2015  15:10

 

按照省宗教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东宁县民宗局结合本地实际,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完善了民主管理、财务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卫生防疫管理等六项制度,经过统一制作并在每个宗教活动场所内张贴。通过张贴宗教活动场所规章制度,提升了信教群众对宗教活动场所各项规章制度的了解,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报表报送制度,以及财务公开管理制度,细化了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等,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均建立健全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破坏、防渗透等方面的责任人,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每个宗教活动场所还定期在公示板上公布财务收支状况,自觉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