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法院三项举措助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工作

13.03.2015  11:07

        为了进一步增强刑事审判质效,穆棱市法院实行“专案专人专审专责”的轻微刑事案件审判模式、建立快速办案联动机制,严把庭审关,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

        实行“专案专人专审专责”的轻微刑事案件审判模式。确定专门审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办案法官,专门负责案件研究、司法对接、快速办理等基础工作,并将审判长独任审判员负责制严格贯彻落实到轻微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当中,坚持谁裁判谁负责的原则,减少非法定的层层审核程序,同时坚持依法审判原则,以刑事法律规定的范围来确定轻微刑事案件的范围,提升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效率。

        建立快速办案联动机制。与检察院、公安机关建立快速办案联动机制,搭建快速办案微信平台。对该类案件,当天审查、当天立案,当天排期,当天移送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对立案庭移送的类案轻微刑事案件,集中送达、集中审理、集中教育、集中宣判。另日宣判的,宣判后当天将判决书送达羁押罪犯的看守所和社区矫正办公室。切实做好立与审、审与执的司法对接工作,提升轻微刑事审判工作的效率。

        严把庭审关。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轻微刑事案件时,主审法官将需要在庭审时告知被告人的事宜前置到庭审前,集中向类案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进行告知,并加强与被告人的交流,掌握被告人的心理动态及在庭审上可能出现的一些情况。同时严把庭审关,在简化法庭调查环节时,严把事实认定、证据质证关,特别是对公诉机关、被告人所提出的有关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不仅要查清查实,而且要记清、记准;在简化法庭辩论环节时,确保被告人享有最后辩护的权利。树立“快速办案不等于不审案”,“简化程序不等于没有程序”的刑事审判工作理念,进一步提升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