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处理劳动争议中念好“五字诀”提升社会公信力
21.11.2014 11:51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年来,佳木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仲裁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办案效能,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工作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把握 “五字决”,即做到心中有法、心中有群众、心中有大局,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提升了人社部门的社会公信力。一是心中有法,常存敬畏之心。通过开展讲学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做到办案人员对劳动法律法规准确掌握,疑难案件院领导与仲裁员集体研究,确保法律适用得当。同时,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杜绝人情案。二是心中有群众,筑牢服务宗旨。通过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加强与基层法院之间的联系,完善了调、裁、审衔接机制,形成了立体化处理劳动争议体系。针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等小额劳动争议实施“一裁终局”,提高了办案效能,节省了劳动者的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三是心中有大局,稳慎化解矛盾。针对企业较大规模裁员情形提前介入,帮助企业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实行阳光操作,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利益;针对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发生争议,加强与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沟通,宣传劳动人事政策,引导单位依法依规办事,做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针对涉及人员多并可能引发群体性攀比事件,增强敏感性,主动组织调解,同时积极将问题对上反映预警,通过多方联动化解矛盾。(来源:佳木斯市人社局官网)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1.11.2014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