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富区法院七项措施狠抓未结案件清理工作

02.11.2015  18:57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采取以下七项措施狠抓未结案件的清理工作,提高结案率。

        科学统筹谋划,确定分工职责。审判员是未结案件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主管院长、庭长承担监管、督办职责,审管办承担统计、通报、催办的职责,办公室承担后勤保障职责,行政综合部门人员做一线后备力量,全院全员齐参与,保证未结案件清理工作进展顺利。

        进行思想动员,调动工作热情。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通报了10月份全院各部门审判质效指标完成情况,把未结案件清理工作作为下一步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全院干警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以甘于奉献的工作态度积极地打好这场结案攻坚战。

        统一调配资源,全员参与办案。完善民商事案件分案制度,打破部门按类别分配案件模式,实现部门人员、案件类型、办案数量均衡化。提高院庭长办案数量要求,各主管院长办案数量不得少于其主管部门办案数量的5%,各庭长办案数量不得少于其庭室办案数量的20%。

        逐案排查摸底,制定结案计划。要求各办案人每周都要对手中的未结案件逐件进行一次排查,摸清底数,形成未结案件明细表,标明未结案原因、预计结案时间、结案进展情况,并于每周一将表格交至主管院长、庭长、审管办,由主管院长、庭长、审管办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未结案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设定内部审限,实行领导包案。要求快审快结,如无特殊原因,民事简易程序案件要求1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案件要求3个月内结案,刑事简易程序案件15日内结案,普通程序案件要求2个月内结案,如超期,办案人需向主管院长、庭长说明原因。复杂疑难案件要求办案人尽快提交法官联席会研究讨论,群策群力攻克难案。超过内部审限的未结案件,确定主管院长、庭长为包案领导,办案人为包案人,责任一包到底,直至结案。

        压缩审批环节,设立结案报备程序。对于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以及以判决方式结案的简单案件,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签发。结案后,要求办案人将法律文书报送至主管院长和庭长备案,主管院长、庭长对办案人结案质量情况进行掌握和监督,在加快办案速度的同时也保证案件的质量。

        每周通报排名,纳入年终考评。审管办每周五通报每名办案人的结案情况,并根据结案率由高到低排名,通过结案竞赛的氛围达到提升结案率的效果。同时,将每名办案人的结案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依据,以提高办案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