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 “六步走”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

11.05.2015  18:03

        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日,进行立案登记3件、立案2件、一次性补证材料告知1件。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爱民区法院党组非常重视立案登记工作,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立案工作人员会议等层层动员部署,使立案人员充分认识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是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认真研究,精心准备。组织全体法官认真收听收看了最高院、省高院召开的关于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的视频会议,逐条学习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参加省高院组织的立案登记专题学习辅导基础上,组织立案人员就登记立案范围、登记立案程序及相关配套机制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解读和研讨。为使立案登记工作顺利开展,专题研究立案登记制实施操作流程,规范了立案登记簿、诉讼材料收取凭证、一次性补证材料告知书等格式,制作了常用的起诉书样式和立案登记流程展板。

        充实力量,强化保障。为更好地保障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爱民区法院在全院人员紧张的情况下,从其他庭室抽调了3名能力素质强的人员充实到立案队伍,其中有2人专门负责诉前调解和多元化纠纷化解联络工作。同时,设立了诉讼辅导室,聘请1名热爱法律事业、擅长做调解工作和法律心理辅导工作的人员,对前来诉讼的群众开展法律知识辅导和法律心理辅导,拉近与群众的心理距离,化解群众的心理困扰,辅助立案庭法官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增强诉前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制作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宣传手册》,利用立案大厅LED显示屏循环滚动播放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和登记立案范围、程序等内容,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立案登记相关知识。组织部分法官深入辖区人员密集的地方开展立案登记制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营造浓厚氛围,增强社会影响力和社会效应。

        争取支持,接受监督。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党组书记、院长卢俊成及时向辖区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向人大、政府和政协通报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广泛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5月4日立案登记首日,专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前来视察立案登记工作,院长、主管院领导分别介绍了立案登记制实施的相关内容及本院在落实过程中的举措。

        庭前调解,联动化解。为提高化解纠纷的效率,缓解审判庭室因案件数量增加带来的工作压力,爱民区法院设立专人负责诉前调解和对外沟通协调。在原告登记立案递交诉讼材料、立案人员给被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时,由立案人员发放庭前调解联系卡,如有庭前调解意愿的随时进行调解。同时,采取立案关口前移的方式,主动与仲裁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等社会各调解组织协调配合,畅通纠纷化解渠道,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