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区率先完成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工作

07.08.2015  12:04

为加大对群众身边低保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香坊区结合市委《贯彻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哈民政发【2015】29号)文件要求, 7月1日上午召开了“香坊区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全区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列席了会议,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城乡低保的全体工作人员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此次阳光低保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工作范围、实施步骤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明确这次专项行动重点解决低保对象认定不准确;保障标准不到位;动态管理不及时;审核审批程序不规范、不公开、超时限;监督管理措施不利;对困难群众态度冷漠、服务不到位,基层工作能力建设薄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香坊区设定印发了“香坊区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工作入户调查表”,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城乡低保家庭进行100%入户调查,当场填写“专项行动调查表”。同时开展了全区城乡低保入户互检互查工作,抽调部分单位业务精、工作细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分成若干组对各镇、街道办事处低保户入户抽查,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低保家庭进行重点核查,逐一复查低保证、存折、户口、身份证,做到“四证合一”,根据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化情况提出调增调减保金意见,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说明理由,形成认定意见。我区现有城乡低保对象5574户,8374人,通过一个月时间开展全区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共上调城乡低保对象93户,上调低保金12304元;下调城乡低保对象839户,下调低保金38046元;停发城乡低保对象144户,262人,停发低保金55133元。

此次开展的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加大了对群众身边低保不正之风查处力度,规范了城乡低保工作,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对密切联系群众,保障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提升救助工作社会公信了,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