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宣传参考用语的通知
04.03.2016 11:02
本文来源: 卫生厅
黑卫监督综便函〔2016〕2号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计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
按照《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黑卫监督函〔2015〕376号)要求,为加强舆论宣传,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防范就医风险,我处委托黑龙江省卫生监督局编写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宣传参考用语。现印发给你们,供参考使用(见附件)。
附件: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宣传参考用语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处
2016年1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黑龙江省卫生监督局。
附件:附件
本文来源: 卫生厅
04.03.2016 11:02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8月29日,卫生厅
关于变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域名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