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6·20”宝马肇事案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05.07.2015  12:05

  新华网南京7月4日电(记者朱国亮)南京市检察院4日发布消息,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于7月4日批准逮捕南京“6·20”宝马肇事案犯罪嫌疑人王季进。

  今年6月20日13时53分许,在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交叉口发生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一宝马牌轿车将一辆马自达牌轿车撞为两节,导致马自达车内司机及一名乘客当场死亡。

  南京警方调查认定,宝马车司机王季进存在闯红灯、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行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据警方鉴定,王季进驾驶宝马车通过事发路口时行驶速度为195.2公里/小时。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介绍,6月28日,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犯罪嫌疑人王季进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经审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于7月4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王季进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