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与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签署应急管理领域合作框架协议
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大力提升应急管理新闻宣传能力和水平,11月29日,省应急管理厅与黑龙江广播电视台举行应急管理领域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赵中超,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杨晶出席签署仪式并讲话。
赵中超指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省应急管理厅与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将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发布、应急新闻报道团队建设、防灾减灾救灾公益宣传、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必将有效提升全省应急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为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更有力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舆论氛围,为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杨晶表示,作为省主流媒体,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将按照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投入资源力量,通过开展多形式、系统化、高频率的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真正通过宣传起到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作用。
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蔡国志与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党组成员、副台长关中代表双方签署应急管理领域合作框架协议。
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赵中超,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杨晶,省应急管理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和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见证协议签署。
签约仪式前,省应急管理厅一行实地调研了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新闻中心、音频产品中心、融媒体中心和电视播控中心。
据了解,此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应急管理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团队建设、公益宣传、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在信息发布方面,省应急管理厅负责指导、支持和协助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在省应急管理体系运行中承担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科普宣教、社会动员和应急广播等任务。在新闻报道团队建设方面,加强应急新闻采访力量配备,组建应急报道组,负责应急管理、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新闻报道。在公益宣传方面,在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相关电视频道、广播频率和新媒体平台开设应急节目,加强应急科普和公益宣传,及时在社会关注度高的节目中播发应急管理资讯,开设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栏目等。同时,还将共同指导、协调市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机构设立相对固定的栏目或时段,及时对公众提供应急信息服务,支撑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