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政府建立大统计工作格局

20.06.2016  16:02

  6月15日,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双政发[2016]10号文件《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大统计工作的意见》正式下发,标志着双鸭山市的大统计格局正式建立,该《意见》是在深入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效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中的重要作用的背景下提出的。  《意见》共分三部分: 

  一、充分认识构建大统计工作格局的重要性 

  统计工作由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为了适应新的发展理念,补齐传统统计工作的短板,有效整合资源,增强统计工作的协调性、适应性、精准性,需要探索满足现代统计要求的新途径新模式,构建管理统一、调查全面、监测到位、服务高效的大统计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统计能力、统计公信力和运作效率,为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二、构建大统计工作格局 

  构建大统计工作格局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务实推进,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政府统筹领导。 建立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着重研究我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主管统计工作的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 统计部门协调。 统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建立部门统计资料报送制度,及时收集整理统计资料,扎实做好统计调查、统计监测、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等工作。 部门统计配合。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履行部门统计工作的职责,按照要求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会计和业务等方面的资料,保证数据全面、准确、及时,并接受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保障大统计工作格局的有效运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二)改进方式,强化技术支撑 

  (三)依法治统,保障规范运行 

   

   

   

   

  撰稿人:于国辉  责任编辑: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