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与省司法厅召开第三次院厅联席会议
会议现场。张曦予 摄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主持会议并讲话。张曦予 摄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崔永洪主持会议并讲话。张曦予 摄
7月20日下午,省法院和省司法厅召开第三次院厅联席会议,就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减刑假释、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等八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共识,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和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崔永洪共同主持会议并讲话。
石时态强调,本次联席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就相关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标志着院厅合作又向前迈出了一步。省法院和省司法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将联席会议作为建设法治黑龙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化司法改革的有力抓手,作为服务振兴发展的有效途径,把联席会议制度更好地坚持下去。要进一步运用好联席会议成果,细化责任分工,制定任务清单,拧紧工作链条,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务实的工作作风、高强的执行能力,把会议意见变为行动、把会商成果变为现实。要进一步发挥好联席会议作用,建立省、市、县(区)三级联席会议制度机制,加强日常协作交流和沟通会商,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黑龙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崔永洪指出,院厅联席会议机制是省法院与省司法厅积极互动、密切协作、解决问题、共同发展的新起点,有力推动了法院和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发展,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双方要把联席会议机制坚持好、发展好,推动更多共同关心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巩固深化合作共识。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增强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携手共进、相向而行,努力扩大合作成果,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同心同德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开启院厅合作发展新篇章。
省法院、省司法厅的院、厅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