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打造龙江振兴发展法治化环境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打造龙江全面振兴法治化环境为根本任务,聚焦靶心,精准发力,自觉为龙江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勇闯全面振兴新路担当作为、保驾护航。
黑龙江省“七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实施。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对黑龙江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全省上下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统筹推进,省委省政府转发了开展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的文件,省人大作出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抓住“关键少数”,省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厅、司法厅等单位制定下发了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成功举办了全省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搞好示范引领,加强城乡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阵地建设,建立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72个,“一地一品”的法治文化品牌正在逐步形成。开展专项活动,全省法治扶贫暨“送法下乡”宣传活动深入进行,运用“黑龙江普法”官方微博、微信、微电影和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极大地提高了普法教育的实效性。
公证助力经济发展实现深度融合。坚持公证工作向经济建设中心聚焦,发挥公证预防和化解矛盾的调节器、减压阀作用,积极引导全省公证机构参与政府拆迁、政府招投标、企业改制、安置房改造等领域,为黑龙江省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佳木斯公证处主动参与“佳木斯至哈尔滨”高铁项目建设活动,为拆迁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135件,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近3200户廉租房住户抽签选号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哈尔滨公证处对地铁3号线沿线61栋楼体及30余处棚户区进行了建筑物外观保全证据。截至目前,全省公证机构共办理拆迁安置协议3872件,现场监督6100余件,成为推动黑龙江省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大庆地区公证机构积极为创业人员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缩短办证时限。佳木斯地区公证机构免费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农民工代写法律文书近900份,免收费用11万元。2016年,全省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公证遗嘱253件,免收公证费近20万元;为特殊群体办结法律援助5200件,免收公证费180余万元。
法律援助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积极推进“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开通黑龙江省法律援助网站,提供一站式服务,全省实现法律援助“四通服务”,即“微信服务一掌通、语音服务一线通、平台服务一网通、现场服务一站通”,多渠道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农民工法律服务方面,常态化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服务月”活动,全省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640余件,其中,讨薪维权案件2550件,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2.6万人次,共为3510余名农民工讨回欠薪2700余万元。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方面,全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纳入“双拥”共建活动、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已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495个,黑龙江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在残疾人法律援助方面,新建临街、一楼法律援助服务窗口23个,法律援助机构改造升级办公接待场所54个,实现一楼临街122个,同时增设了无障碍通道,方便了残疾人获得法律援助服务。(记者那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