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系统结合办案践行“三严三实”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启动以来,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积极贯彻落实省委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进行专题学习,推进专题教育深入开展。
法院系统深入剖析了全省各级法院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的具体表现、深层原因和严重危害,提出要结合作风建设践行“三严三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整治“六难三案”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持之以恒创新和落实司法便民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在司法便民上见成效。要结合司法办案践行“三严三实”,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防止司法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重点规范庭审行为,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和司法裁判中的决定作用。
省检察院要求全院党员干警正确处理好专题教育与做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的关系,把专题教育与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结合起来,与服务保障省委“五大规划”发展战略实施、“十大重点产业”和“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检”结合起来,把专题教育融入到推进检察业务工作,提升队伍素质特别是领导干部素质的实践中去,用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实绩、增强执法公信力和检察队伍形象,全面体现和检验专题教育的成效。
省司法厅提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如果用“三严三实”这个高标准、严尺度、新要求来衡量,还存在信仰信念方面、组织观念方面、做人做事方面的问题,要对查找出的“不严不实”的问题立行立改,真正把“三严三实”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要从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发展,要把上级要求和司法行政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拿出切实管用的招法解决矛盾、推动工作。坚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各项工作。(作者:孙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