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 司法责任制改革创新经验——“三条线”管理模式

17.03.2018  05:23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协调互动的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这个院在改革之初就成立了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上级院文件精神为指导,研究确定适合本院的司法责任制模式。

    定目标,分任务,划定 “责任田”。

    司法责任制改革之初,这个院正式启动了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打破庭室建制,组建了5个新型审判执行团队,每个团队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随机分案。因为人数不足,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有兼职的情况,但绩效随结案数高的员额法官。从而形成以审判长为核心、团队成员分工配合、团队协作的新型审判组织模式。审管办按去年的案件数量测算出每个员额法官的基础案件数和绩效案件数,如果完不成基础案件数则面临着退额,如果完不成绩效案件数则面临着年末没有绩效奖。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团队成员办案奖励、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员额管理及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每个团队都会紧密合作在保证案件质理的同时缩短案件审限。

    抓重点,解难题,牵住 “牛鼻子

    司法责任制是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为落实好司法责任制,这个院推进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体系。

    在确立主审法官谁办案、谁签发裁判文书的办案责任制同时,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三条线”在横向工作的同时进行纵向管理,每个条线有一个负责人,专门负责沟通解决本条线工作中业务方面和工作衔接方面出现的问题,更有效的加强该院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进一步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

    员额法官主要负责开庭、合议、事实判断和法律适用,负责裁判文书签发,确保案件裁判质量并终身负责。没有院长参加的合议庭,主审法官即是审判长,既是办案者,又是管理者,拥有案件的决定权、签发权、团队成员的工作安排等。办案效率和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法官助理协助法官开庭、送达,负责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诉讼当事人、准备与案件相关资料和庭审材料、调查取证、委托鉴定、财产保全、协助法官调解、草拟裁判文书等审判辅助事务性工作。在法官的指导下起草法律文书;由法官助理

    书记员主要负责案件记录、协助送达,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做好法律文书校对、案卷整理归档工作。

    每一个团队的成员既要对团队的案件负责,又要对每个条线的负责人负责,横向和纵向的工作模式,使这个院的“三条线”成员之间既能互相学习,又能及时沟通,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这个院通过将审判活动进行更为精细的分工、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使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之间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衔接得当,让法官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审理”与“裁判”之上,既提高了审判活动的公信力,又使得审判工作更加专业化,提升了案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