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612名义务兵将领优待金585余万

24.09.2015  17:48

  9月21日,记者从大庆市民政局优抚科了解到,大庆市2012年冬季入伍的市区城镇户籍义务兵可于10月20日前到各区民政局领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据了解,本次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人6240元/2年;在校大学生一次性经济补助为16000元/2年。大庆市612名义务兵将领取优待金585余万元。

  民政局优抚科工作人员提醒,优待金的领取方式有三种,分别为:本人领取需携带退伍证、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父母代领需携带退伍证、本人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代领人户口本(系父子、母子关系)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服现役人员需携带部队团以上单位证明、代领人身份证、代领人户口本(系父子或母子关系)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义务兵,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立功证书、奖励登记表复印件1份。在大庆市入伍的在校大学生需提交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毕业证复印件)。在部队改选士官、考入军校人员,需提供团以上单位证明原件。

    各地区城镇义务兵按户籍所在区办理相应的银行储蓄卡,于10月20日前到各区民政局领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编辑:李笑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