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选调4名公务员

23.06.2014  09:56

  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实际,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决定在全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选调机关工作人员4名。

  报名人员要符合《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资格条件,同时需具备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或具有参公人员身份),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文字综合能力比较强;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等条件。

   现场报名时间:

  26日至29日9:00-11:30,13:30-16:00

   现场报名地点:

  南岗区花园街312号(省直机关招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