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首批430名法官通过法官入额遴选审核

17.05.2016  17:58


遴选委员会主任委员薄宏奎主持会议。朱丹钰 摄


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主任、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蕴欣作入额遴选工作情况说明。朱丹钰 摄


遴选委员会委员审议发言。朱丹钰 摄


遴选委员会委员投票表决名单。朱丹钰 摄


工作人员统计投票结果。朱丹钰 摄

  5月17日,黑龙江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全省12个试点法院推荐的首批442名拟入额法官遴选人选进行了审核,经全体委员审议并投票表决,产生430名入额法官,黑龙江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悉,2015年12月20日,黑龙江省举行司法改革试点法院首批法官入额遴选考试,12个试点法院的446名法官参加了考试,确定推荐差额遴选442人,占试点法院现有法官总数的64.5%。其中,年龄结构上,35岁以下45人、36岁至45岁127人、46岁至50岁134人、51岁至59岁136人。学历层次上,大专毕业3人,大学毕业371人、具有法律硕士学位67人、博士学位1人。

  据介绍,法官入额遴选是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重要环节,黑龙江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严格组织报名审核,认真审查每个申请入额法官资格并予以公示后,由省高院统一组织指导考试工作,并委托第三方专家进行命题和阅卷,依据“末位淘汰”原则择优推荐产生法官入额遴选人选名单,首批人选普遍符合法官入额遴选条件,人选结构合理,总体素质较高,司法能力比较过硬,能够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后的审判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