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形成记

21.01.2016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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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民意 表民愿 齐心协力谱华章

——哈尔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形成记

  新华网哈尔滨1月21日电 自国家在“十五”期间开始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10多年来,哈尔滨市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十二五”时期,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000亿元,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3.1%和16.5%,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十三五”阶段是我市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攻坚时期,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对加快转换发展动力、增强发展活力、提升综合竞争力,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2015年12月,哈尔滨市政府即形成了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在2016年初召开的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代表对纲要草案进行了集中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应的决议。这标志哈尔滨市“十三五”规划正式开始实施。在哈尔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形成的过程中,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提前介入,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进入2015年下半年,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就深入到企事业单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及所属各区、县(市)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对于我市未来五年发展的意见建议。就调研情况反复与纲要起草部门沟通反馈,直至纲要草案的形成,对纲要草案的起草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参考信息和第一手材料。同时,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列表提供给人代会大会秘书处,并转交各代表团至人大代表,作为大会期间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的审议重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提前介入,使规划更能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更加切合我市市情实际,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更加便于权力机关监督实施。

   二、会前把关,对“十三五”规划进行“预审

  人代会召开前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在哈的全国、省、市三级各界人大代表集中对我市“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及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民生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视察,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市发改委关于《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汇报。参加视察的三级人大代表围绕我市对俄合作、哈尔滨新区建设、打造创新型城市、统筹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等问题,对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起草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在随后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编制情况的说明,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设定、深化多领域改革,以及如何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17讲话精神等,提出了很多新的观点,纲要草案起草部门在修改过程中视情借鉴采纳。

   三、集中审议,防止规划纲要草案挂一漏万

  经过数轮糅后,提交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已经十分成熟,但仍需要通过全体与会代表的检验。为提高审议质量,大会秘书处对规划纲要草案的审议实行联组审议。即把19个代表团分作六个联组,每组2—4个代表团不等,即包括主城区、也包括所属县、市。这样安排一来可以避免审议的局限性,即代表站在所属区域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有利于统筹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二来可以通过更广泛的争鸣,以更大集体的智慧碰撞出火花,集思广益,更好地发挥群体决策的优势。第三可以使审议更精更细,每个联组在兼顾审议全面性的基础上,各有侧重,从而使审议在有限的时间内实现效率最大化。此外,在审议期间,每个联组依据侧重点的不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派员列席会议,市政府班子成员亦根据分管工作的不同分别出席六个联组会议,第一时间有针对性地为代表答疑解惑。市政府将各组审议意见集中汇总后,依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修改调整,大会秘书处依据调整后的纲要形成决议草案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会后监督,确保“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

  规划纲要通过后,将成为我市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确保“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作为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市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履行监督职能,把监督政府实施规划纲要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不定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就我市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情况开展视察检查或调研,并适时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情况的汇报,为哈尔滨在新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实现腾飞做出应有的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