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法院迎来首个立案登记工作日

04.05.2015  15:44

        5月4日是全国法院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的第一个工作日,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当事人井然有序地在立案窗口前排队立案,凡是属于立案登记范围、符合立案形式要件的起诉案件均当场登记、予以立案,对于上诉、申请再审、刑事申诉、执行复议和国家赔偿申诉案件等不符合立案登记制要求的案件,立案庭工作人员认真做好释明工作,耐心提供诉讼引导服务,为当事人行使诉权提供便利。市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莅临指导,使立案登记工作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案件,实行立案登记制,要求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为扎实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哈尔滨市中院制定了切实强化危机意识、配套建设、沟通联动、监督指导和应急保障的“五个强化”措施,院长、庭长亲自研究部署,将立案登记制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立案登记的范围、程序,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改善服务设施,增加立案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确保全市两级法院顺利实现案件受理制度改革的平稳过渡。

        据哈尔滨中院工作人员介绍,截止11时,两级法院依法受理符合立案要件的案件257件。立案材料齐全,工作人员予以当场立案197件,未当场立案的当事人,工作人员也按照法定要求向其告知了补充内容。从统计上看,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当日案件两级法院受理数量与上周一相比较增加50件,未出现大幅度增长态势,立案工作平稳有序向前推进。此外,哈尔滨中院还实行了“庭长立案值班制”和“立案工作日报告”制度,以便及时反馈和处理立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抓好立案登记制的启动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