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消费争议仲裁细则》实施
16.03.2016 16:49
本文来源: 新浪黑龙江
生活报3月16日讯 15日,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出台的《消费争议仲裁细则》实施,便于消费者运用仲裁制度维护合法权益。
据悉,消费者因生活消费发生的合同或侵权纠纷均属于仲裁委的受案范围。该细则一是大幅降低维权成本。例如,争议标的额在5000元的案件,每件仅收取100元;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的案件,每件仅收取300元。双方当事人不要求出具仲裁调解书的,不收取任何费用。二是大幅压缩维权时间。如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的,当天出具调解书;案件通过裁决方式结案的,一般在七日内即可出具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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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2016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