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确立系列脱贫政策措施

29.01.2016  09:28

  记者从28日召开的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哈尔滨市将出台一系列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策措施,提出要在全省带头,争取提前1~2年完成脱贫目标。

  实施产业发展脱贫行动。加快构建以绿色食品为重点的农业产业化体系,突出抓好巴木通方依一体化特色产业带建设,加快推进巴彦皮草产业基地、木兰颐康元主食加工等项目。积极推广贫困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模式,让贫困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脱贫,鼓励贫困地区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并优先流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农户。扶持特色种养业,结合沿松花江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带建设,在贫困地区大力实施“旱改水”、“粮改菜”工程,加快发展食用菌、浆果、坚果、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增加资产性收益,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确权到户、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体制。加强金融扶贫,鼓励驻哈金融机构在贫困县和贫困村增设营业网点,简化贷款和抵押手续,为贫困户发展产业优先提供支持。

  实施教育和培训脱贫行动。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建立市重点高中面向贫困县定向招生制度。支持贫困县加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与农民培训基地建设,广泛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劳动力输出培训、就地转移就业培训。对长期跨省务工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交通补贴。对在外务工半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实施移民搬迁脱贫行动。推进生态移民搬迁,鼓励水源地、深山区不宜生存的贫困人口、沿江泛洪区零散屯户向中心村集中搬迁,实施生态保护,降低扶持成本。

  实施生态扶贫行动。依托贫困地区优势旅游资源,加强生态旅游规划,推进生态景观景点、旅游村镇、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等项目建设,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支持山区、半山区贫困村发展林果产业和林下经济,鼓励退耕还草的贫困户发展畜牧业。

  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综合性救助工程。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到2018年,贫困村有线电视数字化覆盖率达到100%。(记者樊金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