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层次人才住人才公寓免租金
高层次人才住人才公寓免租金
《哈尔滨市人才公寓使用和管理规定》出台,在哈工作八年以上,八个年度考核期均合格者,公寓无偿转归个人所有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哈尔滨市人才公寓使用和管理规定》日前出台并实施,高层次人才对哈市经济建设有突出贡献,可免租金使用人才公寓。据悉,在哈市工作满八年以上,八个年度考核均合格者,公寓无偿转归个人所有。
《规定》指出,人才公寓是指为我市高层次人才提供的周转性或临时性住房。使用管理原则为政府主导、免租使用、动态管理、到期转让。人才公寓由市人社局负责产权管理及分配使用;财政部门负责所用经费保障;用人单位负责申请、申报和入住管理。
据了解,哈市人才公寓申请范围为全市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申请对象为能够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且无住房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含柔性引进),包括新引进的高层次和实用紧缺人才;已引进的有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人才公寓进行一次性装修,原则上使用人不得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扩(改)建和擅自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
人才公寓申请流程
按照申请人及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民营企业由企业所在区、县市人社局)初审、市人社局审核、市政府审批认定的工作流程进行。
申报
申请人由本人及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初审
单位主管部门对申请入住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初审部门向市人社局报送书面申请。
审核
市人社局组织人才评价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综合评价,检验核实。经查实评价合格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确认
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市人社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公寓申请入住人签订相关协议,向符合入住人才公寓条件的申请单位发放《哈尔滨市人才公寓入住通知单》,办理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