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年内将建万余公共停车泊位

07.09.2017  15:49

  市政府日前发布《哈尔滨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实施方案》和《2017年公共停车场建设实施计划》。哈市将按区域类型和需求,采取中心区域选址新建、鼓励企事业单位自建、新建项目足额配建、闲置地块临时辟建、交通枢纽合理结建等多种形式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增加泊位供给。今年,将确保全市启动建设公共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

  根据《实施方案》,哈尔滨将通过强化土地资源复合利用,在有规划利用条件的边角地、公园广场、街边绿地、中学学校操场、大型公交场站、现有地面停车场等利用地下地上空间资源建设占地面积少、停车数量多的立体公共停车设施;在中心城区绿地广场新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人防项目建设中,同步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

  哈尔滨将鼓励引导机关、医院、商场等公共停车需求较大的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鼓励新开发建设的商业中心,在确保足额配建公共停车位的基础上超额配建;对新开发的楼盘和住宅小区,严格按照新标准同步足额配建公共停车位。

  哈尔滨将利用征拆完成或部分完成且暂未开发利用的闲置地块设置临时地面停车场;通过对具备条件的人行道进行改造,增加临时停车泊位。结合地铁建设,将地铁盾构接收井等因地制宜改造成为地下立体车库;结合交通枢纽、公交站场项目,规划建设大规模专业公共停车场。

  根据《实施计划》,道里、南岗区各启动建设公共停车泊位3500个以上,香坊、道外区各启动建设公共停车泊位1500个以上,其他各区分别启动建设公共停车泊位500个以上。将重点推进清华大街、铁路街、兴江路、文政街、河川街等停车场项目建设,江南春、哈医大(辽阳街地上停车楼)等单位停车设施建设,火车站北广场、卓展二期、万达城、冰雪大世界等在建配建项目,花园街棚改项目征拆未利用、红军街邮政街部分征拆未利用等闲置地块辟建临时停车场,新疆大街地铁结建停车场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