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捕捉1000多只壁虎卖300多元被刑拘(图)
嫌疑人在民警监督下清点捕捉的壁虎。
三名男子从网上购买强力粘蝇胶、锂电池探照灯等自制捕捉工具,驾驶机动车跨区域捕捉野生壁虎。9月7日,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警方依法将涉嫌非法狩猎的菏泽市郓城县程屯镇冷庄村的犯罪嫌疑人李真、李明、李春刑事拘留。然而,抓壁虎属于犯罪行为,还有多少人不知道?
凌晨4点多钟,大部分人还在沉沉的睡梦中,有三个“勤奋”的身影已经在悄悄忙碌……济宁市梁山县公安局寿张集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辖区李集村一处旧房子时发现,已经许久没有通电的旧房屋中透出一丝光亮,仔细一看,原来是有人在屋内开着手电。巡逻民警感觉蹊跷,小心翼翼的靠近后发现黑暗中有三个人正在蹑手蹑脚的干什么事情。民警走到跟前才看清楚,原来这三名男青年正在捕捉壁虎,民警当即将三名嫌疑人控制,并在现场缴获其已经捕捉到的壁虎1000余只,将三人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
据查证,嫌疑人李真、李明、李春三人均为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程屯镇冷庄村人,平均年龄只有20岁。据三人交待,自今年6月份以来,为获取非法利益,他们三人合伙从网上购买强力粘蝇胶、锂电池探照灯等物品,制成简陋的捕捉工具,驾车在菏泽郓城、济宁梁山等地村庄非法捕捉壁虎,并将捕获的壁虎转卖,以获取非法利润。
记者从警方获悉,三名男青年曾以30元每斤的价格出售壁虎,共非法获利三百余元,这些钱,让三人觉得可以在业余时间通过捕捉壁虎“赚点零花”,于是便开始了私捕壁虎的勾当,据三人交代,他们一天大约可以通过自制的工具捕捉4到5斤壁虎,然而三人对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事情却一无所知。“大部分人并不知道捕捉壁虎会触犯法律。”梁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人介绍说,壁虎虽没有被国家列入级别保护动物,但它属于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科研价值和对环境有益的“三有”动物。我国刑法规定,私自捕捉20只以上野生壁虎,已构成犯罪,50只以上的属于重大刑事案件,100只以上属于特大刑事案件。
目前,李真、李明、李春三人因涉嫌非法狩猎被依法刑拘,梁山县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民警除留下少量壁虎作为证据外,已将其余壁虎进行放生。(犯罪嫌疑人均为化名)
新闻加点料
捕捉这些“三有”动物犯法
壁虎虽没有被国家列入级别保护动物,但它属于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科研价值和对环境有益的“三有”动物。
什么是“三有”动物呢?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耳疣壁虎、中国壁虎、铅山壁虎、多疣壁虎、兰屿壁虎、海南壁虎、蹼趾壁虎、无蹼壁虎、太白壁虎等壁虎,皆在“三有”保护动物的爬行纲之列。尽管它们并非都是珍贵濒危动物,但还是需要人类的保护。
除壁虎,我们常见的麻雀、青蛙、蟾蜍、蛇、黄鼠狼、刺猬也都是“三有”动物,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法》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