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在逃犯成编制内校园保安 未上班领3月工资

30.10.2015  16:24

  华商报商洛讯(记者 陈永辉)洛南县一网上在逃人员被招录进教育系统,成了有编制的校园保安一事,昨日经华商报A10版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关注焦点集中在安置人员的政审是怎 么通过的?又由哪个部门来审核?针对此事,洛南县政府28日紧急召开会议,对柴某和有关部门作出处理意见,但并未提及政审到底归哪个部门管。

   民政局

   警方未向相关部门透露案情及信息

  昨日,洛南县民政局局长杨善文称,民政部门负责安置资格审核,政审应该归用人单位管。

  针对2014年安置对象进行了统一考试,为何今年安置对象不用考试?洛南县民政局优抚股副股长韩军荣称,2014年10月,洛南县曾组织一次考 试,2014年底,按照有关安置政策要求,当年安置任务清零,今年5月份,县安置办对符合安置资格的柴某等34人进行了安置,所以就不用再进行考试。

  对于2014年10月份考试时,公安机关已到考场找柴某了,民政部门不知情吗?

  韩军荣称,由于公安机关未向他们及相关部门透露案情及信息,他们就按照安置程序正常进行。

  针对柴某已在2014年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公安机关有没有义务告知民政部门呢?负责经办此案的洛南县公安局民警表示,公安机关是独立办案,一般不会告知相关部门嫌疑人信息。

   教体局

   承认管理不到位,将追回已发工资

  昨日,洛南县教体局人事股股长刘涛文称,柴某的父亲于2015年7月5日到学校报到后,柴某没有到学校上班。8月31日开学后,柴某也未及时报到,其父亲 于9月22日持医院诊断证明,到学校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1个月。连同请假前,加上至今已超过7天,共计连续旷工29天。对于柴某未上岗却领工资的问题,刘涛文承认,教体局有管理不到位的地方。他称,柴某共领取3个月工资,共计7860元,他们也将尽快追回。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