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院:公诉二处联手公安机关制定电子卷宗移送制度

12.03.2015  14:12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节约诉讼成本,鸡西市院公诉二处针对公安机关当前侦查取证的实际技术条件和检察机关审查报告写作内容具体详细的工作要求,经与公安机关共同协商,联手公安机关制定了《关于依法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案件随案移送电子卷宗的规定(试行)》,此项工作机制在我省尚属首创。

关于依法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案件随案移送电子卷宗的规定(试行)》共设定了十七个条(款),明确了在规定实施后,市两级公安局在对“两大刑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制作案件电子卷宗并随案移送。还对电子卷宗移送的责任部门、内容目录、制作格式、保密义务、交接手续等问题都作了详尽规定。

该制度的制定实施,有效整合全市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现有办案资源,在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及诉讼中有效形成办案合力,在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市院公诉部门的办案人员在审查报告的制作时间大大缩短,办案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