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开车乱用远光灯罚百元 今起严查

26.01.2016  13:11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今年我省确定为“道路交通安全年”,即日起至4月份,哈市及省内各地对在城区夜间乱开远光灯、开车接打电话、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一律上限处罚。

  今起,重点排查公路营运客车、旅游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自用大客车、重型货车是否通过安全技术检验,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是否存在安全防护设施安装不规范,是否存在应报废未报废,是否存在超过3起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的车辆,并对安全带安装情况进行检查,上述车辆安全带配置不达标的,一律禁止上路营运。

  集中严查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占用应急车道、酒驾、毒驾、不按规定让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对在城区夜间乱用远光灯、车外抛物、开车接打电话、占用机动车道停车、变道不开启转向灯、右转弯不避让行人、乱鸣喇叭等交通陋习予以整治和曝光。其中,最令人讨厌的开车陋习,也是最需要整治的违法行为乱用远光灯,会影响行车安全,个别司机为了斗气故意开启远光灯,“互刺”对方,会造成对向司机“瞬间致盲”,误判来车的车速和距离而极易引发事故。

  夜间路面执勤交警将采取移动抓拍和执法摄录的方式,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车辆进行取缔,并依法处以100元罚款。提醒驾驶人会车时遭遇远光灯请放慢车速、安全让行,千万别“对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