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大妈以吵架短信当凭证起诉离婚被法官驳回

25.10.2014  10:05

  拿着和丈夫吵架的短信,六旬的赵大妈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来到法院,要求和丈夫离婚。法院认为,手机短信只能说明两人曾经吵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日常琐事吵架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因此驳回了赵大妈的离婚请求。

  据法官介绍,赵大妈今年62岁,和丈夫已经结婚30多年了。近日,因为日常一些琐事,赵大妈和丈夫经常发生争执。女儿得知此事后,特意到父母家居住,劝阻两位老人,让他们冷静一下。

  看到有孩子在旁边劝阻,赵大妈和丈夫不好意思当面吵架,便互发短信发泄怨气。一天,气愤的赵大妈来到法院要求离婚。赵大妈出示手机里的“吵架短信”,对法官讲自己和丈夫的感情已经破裂。

  日前,巴彦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赵大妈和丈夫在一起生活30多年,偶尔发生摩擦属于正常,两人应该加强沟通与交流,增进理解与信任。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赵大妈因日常琐事与丈夫吵架,不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所以对赵大妈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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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相关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应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