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第44次“公众开放日”:40余名大学生走进法院感受法治氛围接受法治教育

07.12.2018  01:30


    12月4日上午,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当天,邀请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的40余名大学生走进法院感受法治氛围、接受法治教育。

    在法院工作人员的陪同解说下,大学生们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信息集控中心、阳光大厅、院史展览、数字化审判法庭等场所。各种信息化设备和司法公开网络平台构建的诉讼服务中心,让大学生们亲身体验到了智慧法院建设为人民群众带来的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史料翔实的院史展览,让大学生们了解了鹤城法院的悠久历史;庄严肃穆的审判法庭,让大学生们感受到了司法的威严。

    在2号法庭,大学生们旁听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二审庭审。3名被告人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吵,纠集6人持械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致被害人轻伤二级,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二年九个月至二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3名被告人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程序严格规范进行,控辩双方围绕案情充分辩论,3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看着同为“九零后”的被告人因涉嫌犯罪接受法庭的审判,旁听席上的大学生们在吃惊之余也受到了警示,庭审起到了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

    旁听结束后,大学生们一致表示,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成为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