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18.06.2015  16:54

  在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大庆市国税系统严格执行国税总局的安排和部署,坚持把该放的全部放到位。近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大庆市税务行政审批“清单”公布,除现有的4项行政许可予以保留外,其他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取消审批。

  “本着更好服务纳税人的原则,不是非审不可的,不是必须得审批的事项,国税部门都在陆陆续续的取消或调整。”市国税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是我国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是税务部门简政放权迈出的关键一步。

  “取消审批后,大大简化了办税流程,市民即来即办,时间快了不是一星半点。”工作人员说。以企业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来说,按照此前的审批制,企业需要准备多个要件,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至少也要跑两趟税务部门,上报的信息在层层流转批复后,需要20个工作日才能办妥。可是,现在变为登记制后,企业只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即可认定,并且是当日即可办结。

  据工作人介绍,随着税务审批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2014年,大庆市国税系统取消了12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今年上半年,国税总局再次梳理权力“清单”,大庆市随即又取消了14个审批项目。就在日前,国税总局下发了《关于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公布的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中,7项行政许可予以保留,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包括取消57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的有23项。

  结合《公告》内容,大庆市国税系统也锁定了项目审批的“底数”。工作人员说,今后,大庆市将不再有“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现有的51个审批事项中,除4项行政许可保留审批,其他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或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保留的4项行政许可包括,对纳税人延期申请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