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红岗区法院:强化执行和解 践行司法为民
日前,大庆市红岗区法院执行局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大力推进执行和解工作。针对以往执行工作存在信息不公开、工作不透明、沟通不及等弊端,该院改进工作方法,改善环境,为当事人营造和谐的执行工作氛围,解除当事人和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诸多疑虑,促进执行和解。
告知和解风险与注重和解效果相结合。既让申请执行人明确该项制度的风险,又让他们明确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确信执行和解是解决纠纷的首选。该院此举改变了以往片面重视结案率而致债权未能如愿执行、当事人权益受损的弊端,将执行人员的关注重点和执行力度集中放在确保当事人债权最大限度实现上面,最大程度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执行对话机制。红岗区法院打造执行法官与当事人平等对话的平台,促进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减少和避免涉执矛盾及上访问题的发生。对普通执行案件一般由执行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面对面真诚沟通和解,对于有重大影响、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一方面邀请纪检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纪委、政法委、信访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话会,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与被执行人及其亲属、邻里、知心朋友和所在居委会负责人教育和感化,通过摆事实,谈伦理,讲道理,让他们协助做被执行人的工作,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针对案件特点深挖双方当事人共同点。对法院已经下达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法官可以依法强制执行,但法官在强制执行前,还努力针对个案的特点,多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释明纠纷产生的根源和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因案制宜地指导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针对性地提出和解方案,并千方百计找到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坐下来协商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