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电视电话会议
11月24日,黑龙江省气象局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学习传达并贯彻落实省政府第76次专题会议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省领导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那济海主持会议,并对气象部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那济海强调,要高度重视,厘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要认真学习省局11月14日专题会议有关做好今冬明春重污染天气应对相关工作要求,各地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学习落实《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和工作重点,将加强雾霾天气监测预报和关键指标分析纳入现阶段日常重点工作,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防治工作。要明晰标准,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严格预警发布标准,明确发布依据,加强气象条件分析,适时沟通环保部门启动预警及应急响应机制,必要时应提前发布预警和提升预警等级。
那济海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防治相关工作机制,建立重污染天气气象服务领导带班、业务值班制度及应急相应机制,增加报告和会商频次;建立重污染防治气象专家库,积极对上寻求技术支持,相关内设机构和省局直属单位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形成上下联动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雾霾天气预报预警水平,完善重污染天气防治气象预测预报业务流程,完善人员团队和相关业务、管理规定,提高精细化预报水平及雾、霾预报时效;进一步完善秸秆燃烧指数预报,组织环保、农委等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高秸秆燃烧指数预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要完善与环保部门重污染天气会商机制和监测预警合作机制,联合环保部门对重污染天气发生过程进行研判和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加强数据交换,实现环保与气象部门间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实时共享,实现省和各重点市可视化会商,细化会商流程。
省局相关直属单位和内设机构有关人员在主会场,各市(地)气象局、各县(区)气象局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陈健袁长焕)
(编辑:陈健 编审:袁长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