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价低于目标价种植者将获得补贴

04.02.2016  16:07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今年继续实施大豆目标价格改革,如大豆市场价低于目标价,将对种植者实行目标价格补贴。目前,市政府联合工作领导小组正对我市大豆种植面积进行重新核查。

  2014年起,国家启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前不久,我省《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获国务院批复。此次大豆目标价格改革内容确定:由国家统一制定大豆目标价格,实行一年一定,于播种前公布,试点地区执行统一的大豆目标价。我省大豆市场价为采价期内全省大豆平均收购价格,由国家统一监测确定,采价期为当年10月至次年3月。当市场价高于目标价时,不启动补贴;当市场价低于目标价时,启动目标价格补贴。其中,补贴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种植者(包括农民、企事业单位等)。

  据了解,今年我市对大豆种植户实行目标价格补贴工作已启动。由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农委等部门联合成立的工作领导小组,将重新严格核查我市当年大豆种植面积,若去年10月至今年3月有关监测核算出的大豆市场价格低于国家大豆目标价格,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标准,将补贴足额发放给大豆种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