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