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波为全省政法研讨班公安系统同志作专题辅导

10.06.2015  14:3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法治龙江”的战略部署,切实提高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6月8日至9日,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在省委党校举办了全省政法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黑龙江专题研讨班。按照培训总体安排,6月9日下午,省政府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孙永波为参加研讨班的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级以上干部和各市地(系统)、省直管县公安局长作了专题辅导。

  辅导中,孙永波同志首先回顾了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提出的历程、总体目标、主要原则和重点任务,以及推进依法治省的相关部署,并结合自己的学习和思考,谈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黑龙江的总体认识。他强调,公安机关的每一项职务活动都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每一个职务行为都是执法行为,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责任,必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黑龙江的征程中当先锋、做表率,自觉走在前列。随后,孙永波同志深刻分析了公安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面临的严峻挑战和建设黑龙江法治公安的面临的大好机遇。他强调,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为黑龙江法治公安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央、省委和公安部、省厅关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相关文件,为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提供了大好机遇。各级公安机关应该抓住这些机遇、用好这些机遇,勇于应对风险挑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黑龙江。     孙永波同志明确了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黑龙江要实现的工作目标,并提出了要进一步培养和运用“七种思维”、切实做到“六个牢牢把握”的新要求。“七种思维”,即:政治思维、法治思维、辩证思维、改革思维、底线思维、廉政思维和互联网思维。“六个牢牢把握”:即:牢牢把握强化法治理念、提升主体素质这个基础;牢牢把握坚持领导带头、坚持以上率下这个关键;牢牢把握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这个核心;牢牢把握夯实执法基础、强化执法保障这个重点;牢牢把握整改突出问题、推进责任追究这个要件;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     据悉,6月8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东奇和中央政法委法治建设室主任孙晓芳分别作了专题辅导;6月9日上午,赵金成和赵亚光副厅长组织厅党委委员、副厅级以上干部和各市地(系统)、省直管县公安局长,分两组进行了专题研讨。(采编:朱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