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因孩子迟到开车逼停校车学校已准备开除学生

20.06.2014  10:13

  监控截图

  只因孩子错过了校车时间,一位母亲就开着自己的宝马SUV,不顾上班高峰的滚滚车流,将校车拦停在高架隧道入口处,并将孩子送上校车。6月18日上午,在苏州市北环高架隧道入口,就发生这样一起险情。据了解,校车所属学校是苏州高新区的一所国际学校。校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一度表示,要开除这名学生。而对于校方的这一做法,网友也有较大争议。昨天下午,扬子晚报记者从校方得知,学校已经将此事上报总部,目前尚未正式作出开除该学生的决定。

   险情:高架桥上,宝马车将校车逼停

  昨天上午,在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架道路管理大队直属中队,扬子晚报记者看到了事发当时的道路监控视频。

  事发时间大约在18日早上8点23分左右,当时正是上班高峰,苏州市北环高架隧道东入口处,车流如织,秩序井然!由东往西的车道上,车流不知何故突然出现了拥堵。“我们值班民警赶紧调整道路监控摄像头的视角,这才发现,有人将车子停在高架上。”直属中队中队长徐斌如是说。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清晰看到,在北环高架隧道东入口,由东往西的最左侧的第三车道上,停了一辆宝马SUV,而在宝马车的后面,则停了一辆苏州伊顿国际学校的校车。一位女士站在校车门口,不顾身边的滚滚车流,将身前的一个小孩送上校车,之后还和校车上的人,做了短暂的“交流”。随后,该女士便开车离开。此后,车流又慢慢恢复了正常。“这期间,大约有两三分钟。”5分钟后,交警赶到现场,校车则已经重新启动离开现场。

  而目击者邹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事发时,他看到,前方一辆校车满载学生正在车道正常行驶,突然旁边车道窜出一辆深色宝马轿车,车头一拐就横在了校车前方,将校车逼停。所幸校车驾驶员有经验,提前减速刹停,后方车辆也没有发生追尾事故。

  “宝马逼停校车后,一女的就拉着一个孩子下了车,走到校车前要求开门。”邹先生说,驾驶宝马车的是一名女驾驶员,拉着一个孩子要上校车。两车僵持的短短几分钟内,北环高架就出现了拥堵,由于后方车辆开始不停按喇叭,校车只能打开车门,让孩子快速上了车。

   调查:孩子迟到错过了校车,家长急了

  “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徐斌告诉扬子晚报记者,随后他们立即与苏州伊顿国际学校取得了联系,并了解了事发原委。

  原来,当天早晨,苏州伊顿国际学校的校车按计划,从苏州工业园区出发,一路接孩子到位于苏州市高新区的校区上课。谁知,在一个学生的接送点上,一名孩子未能按规定准时到达,而校车则按时离开了。孩子的妈妈赶紧联系上校车,希望校车能停下来,等一等她的孩子。不过,校车司机及车上校方人员拒绝了她的这一要求,并表示,校车已经在高架上,不能违法停车,希望家长把孩子送往下一个学生接送点,或者直接送到学校。随后,家长又联系上校方领导,但得到的答复,还是一样的。

  “这时候,可能家长觉得校方的处理,有点不近人情,就驾车追上去,将校车逼停在了高架上。”徐斌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事后他们已经与女车主取得了联系。而女车主的解释则是,当时她汽车油箱里的汽油所剩无几,又怕耽误了孩子上课,情急之下,她才在高架上将校车逼停。

   警方校车和家长的行为都属交通违法

  徐斌表示,对于校车及该女车主的行为,现在交警部门给出的意见非常清晰。“肯定都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高架上,绝对不允许停车,”不仅妨碍了其他社会车辆的正常通行,造成了道路的拥堵,同时,也很容易给路过的其他车主、校车上的孩子、驾驶员以及校方人员,还有自己的人身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和风险。另外,女车主的这一行为,绝对是反面教材,对孩子的教育起不了正面作用。

  徐斌告诉扬子晚报记者,目前他们还在对这起交通违法事件进行调查,然后根据调查结果,给出处理意见。“在我们的调查中,女车主很配合,现在她也非常后悔,觉得她的这一做法非常不妥。”据知情人透露,孩子的父亲为外籍人士,女车主则可能为中国人。

   学校准备要开除该学生,已向总部汇报

  事发后,苏州伊顿国际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该学生家长的这一行为,非常不认同,并决定开除这名学生。而校方的这一决定,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有网友就认为,校方的这一处理方式非常不妥,因为孩子毕竟是未成年人,不能把妈妈的违法行为,以及有关责任全部都推到孩子身上。

  网友“苏州德烨文华”则表示:这个国际学校不能开除孩子的学籍,如果开除了,就和这个家长没有什么区别了,大人的错误不能让孩子来承担的。负责任的学校应该让孩子做家长的思想工作,让家长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这才是负责任的学校,好的学校。如果随意开除学生,那么这个学校不上也罢。

  对于校方的这一开除决定,江苏政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红波认为,非常不妥。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虽然该校是国际学校,但在中国国境内,就要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来实施管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作为未成年人,校方有保护该学生继续接受教育的义务。其次,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人员是孩子的母亲,而非孩子,校方的处罚主体错误。

  昨天下午,扬子晚报记者多次联系苏州伊顿国际学校,希望进行采访,但遭到了对方的婉拒。接电话的该校校长助理顾小姐表示,此事已经发生,影响很大,校方认为,不便接受记者采访。

  对于是否要开除该学生,校方的态度似乎已经有所缓和。顾小姐表示,19日下午,该校有关负责人正与学生家长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商讨接下来的处理事宜。“我们已经将此事向总部汇报,具体处理结果,由我们总部决定。”此外,由于此事涉及到当事学生和家长的隐私,顾小姐表示,他们会征求家长意见,是否接受记者采访,并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但截至本文发稿,记者未接到校方及家长电话。

   多说1句

   于法于理都不该开除孩子

  校车可以说是移动的校舍,为了确保学生乘坐校车安全,2012年,国务院公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校车享有多项路权,机动车驾驶人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早高峰在高架上将校车逼停,置一车孩子于险境,应该说,这位孩子母亲的行为很恶劣,也很危险,交管部门应该予以严惩。但据此校方就考虑要开除这个孩子,显然不太合适。

  先说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换而言之,随意开除未成年人,是违法行为。

  再讲道理。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学校不仅应该传授孩子知识,更要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就家长逼停校车这起事件而言,很明显错在家长不在孩子,学校生气可以理解,但一生气就冲动地把气撒在孩子身上,显然违背了自己作为一个教育机构的根本。教人先要正己,如果善恶不分是非不明,这样的学校,又有多少家长敢放心地把孩子送进去?(记者 薛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