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公示

15.09.2016  03:08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评选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01号)文件精神,经自下而上推荐,省评选领导小组审定,报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现将我省拟推荐表彰的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黑龙江省绥化市安全监管局)和先进工作者(于瀛,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全监管局综合办公室主任)进行公示(基本情况及简要事迹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3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黑龙江省评选推荐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仕铭 陈绪葆
  联系电话:0451—87016200  87015855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黑龙江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01

      附件:拟表彰单位及个人基本情况及简要事迹


黑龙江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14日

附件:

  • 拟表彰单位及个人基本情况及简要事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