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黑安监函字〔2015〕100号)

10.08.2015  15:36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黑政法发〔2014〕年14号)要求,为正确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行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省安全监管局起草了《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征求修改意见,请于8月17日(星期一)前反馈省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杨晓东;联系电话:0451—51858512(带传真);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10日

附件:

  •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黑安监函字2015年100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