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宏伟任双鸭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01.03.2016  09:44

  本报讯 (记者徐杨李超徐红)2月26日下午,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李玉刚辞去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决定宋宏伟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喆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苗振芳、华泽贵、楼中梁、朱玉杰、李昌海,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建伟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明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连荣,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汪世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春福,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市人大各委办室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宋宏伟任职的议案;市人民政府介绍拟任职人员情况;市人民政府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李玉刚关于请求辞去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辞职申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接受李玉刚辞职申请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宋宏伟为双鸭山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草案)。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本次会议听取的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接受李玉刚辞职申请的决定。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命,决定任命宋宏伟为副市长。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宋宏伟为双鸭山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决定宋宏伟为代理市长。

  孙喆向宋宏伟颁发了任命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