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局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11.11.2016  22:34

近日,市民宗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哈发〔2016〕1号)和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视频图像保存期限检查情况的通报》的要求,对市属、部分区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国民任组长,市民宗局副巡视员刘树梅任副组长,共8人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分三批次,历时10余天,通过实地走访、验看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市属11处宗教活动场所在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部署、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加强日常管理、强化教育培训、完善应急管理和保存视频图像期限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部分区属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抽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指导各区、县(市)民宗局认真开展属地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提高了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安全防范意识,推动了各项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了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市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