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院:为在押未成年人办传统文化帮教辅导班

12.05.2016  10:32

  为了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立德树人的教育作用,宝清县检察院未检科尝试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对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于近日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聘请热心从事传统文化教育的优秀退休教师担任帮教辅导员,在宝清县看守所为在押的未成年涉案人员开展传统文化帮教辅导。

  他们希望通过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帮助在押涉案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改变不良生活习性和嗜好,自觉远离黄赌毒和不良人群,远离违法犯罪,成长为孝敬父母、诚信做事、善待他人、有益社会的人,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迎得幸福美满的未来。

  据了解宝清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已经是第二次走进看守所为在押的未成年涉案人员开展传统文化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