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举办民事审判业务专项培训 着力更新审判知识结构提升服务水平

19.10.2015  20:14


        为切实提高林区民事审判法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扎实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主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举办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全区两级法院200余名审执人员参加培训,基层法院审判干警以视频方式听课接受培训。

        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缪荣清指出,此次专项培训主要是考虑婚姻案件和合同案件数量多、比重大,占据全林区民事案件结案总数82.8%,加之多年的审判实践中积累了一些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有待统一解决。希望林区两级法院广大审判执行干警能够珍惜省法院审判专家亲自授课、答疑解惑的难得机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学有所思、学有所获,通过此次培训更好地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切实提升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回应好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维护好、保护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省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王中明以《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所作出的法律适用上的新变化为视角,对《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涉及到的定位与如何适用、买卖合同的成立与效力、标的物的交付和所有权转移、违约责任等8个内容进行了系统详实、深入细致的解读;省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闫谦逊同志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培训内容,结合审判实践和具体案例深入浅出的对《婚姻法解释(三)》进行了逐条解读。两位老师的授课既内容丰富又重点突出、以点带面、可操作性强,并结合审判实践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和新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澄清了以往的一些模糊认识。尤其是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提出了权威观点,为林区审判法官在今后工作中灵活运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婚姻法解释三》奠定了理论基础,统一了思想认识,开阔了审判思路。

        全林区两级法院领导干部和审执人员尤其珍惜此次专项培训,部分法院院长带头参加培训,极大的调动了审判干警的学习热情,培训结束后纷纷索要课件,一致表示,此次培训全面系统、内涵深刻、切合实际、操作性强,对审判实践中更好的处理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买卖合同案件的新变化、对无权处分房屋合同效力的认定等一系列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强化了对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为公正审理好民事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今后审判工作中统一审判标准,进一步提高全区法院民事审判质效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希望中院今后多组织此类方向性、指导性、实用性强的专项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