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举办民商事审判实务培训 着力提升法官审判业务水平

20.12.2016  21:34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基层法官轮训的指导意见》,结合《2015-2019年全省法院教育培训规划》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一线办案法官的思想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16日举办了全区法院系统民商事审判实务业务视频培训。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丁锐、李锐二位法官应邀分别讲解了“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审判实务”和“著作权审判实务”。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和两级法院一线办案法官共有13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学习。培训由林区中院政治部副主任苏显荣主持。

    丁锐立足于我省知识产权类案件的基本情况,就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类案件审判实务,分别从审理的“案件范围”、“案件类型”、“案件管辖”、审理此种类型案件注意问题和认定此类案件的方法步骤以及判断标准和原则等问题进行了多角度讲解,并通过列举典型实例,使授课更加贴合具体审判工作实际,深入简出、生动具体,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给予了参训学员新的启发。

    李锐在传授著作权审判实务中,结合典型案例完整地讲解了从确定著作权类案件的审判依据、案由、原告主张的作品、原告是否为著作权人、被诉的作品并将被诉作品与原作品进行比对、审查是否属于合理使用到确定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一整套的审判流程。讲解具体细致,理顺了审理著作权类型案件的思路,扫除了审理此种类型案件的盲点。

    在培训主会场,学员们认真听讲,深刻体会每一个案例的审判要点,并在休息时间与老师就相关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交流探讨;在各个分会场,学员们凝神注视课件,奋笔疾书,记录老师讲解过程中的每一个重点,学习气氛浓厚。

    学员们一致反映,此次培训非常及时,紧跟全省法院改革的步伐;针对强,直面林区法院系统改革的新情况、新问题,合时宜、接地气,非常贴合审判实际,解决了许多审判实践中的模糊认识和问题。一致表示,希望中院经常举办此类培训,同时会对本次培训的内容进行充分的消化吸收,做到理论结合实际,知行合一,努力提高自己的审判水平,为林区审判事业的发展进步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