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溪区审计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0.03.2016 17:46
本文来源: 审计厅
美溪区审计局采取多措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审计干部拒腐、反腐能力,切实发挥审计职能。
一、加强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风廉政规定等方式,按照“教育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以典型示范引导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为载体,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主线,以岗位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为内容,把廉政教育纳入干部培养、选拔、管理的全过程,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筑牢思想防线。
二、加强制度管理。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实现用制度管住审计干部的行为、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用制度保障工作任务落实的目的,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性,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一是坚决落实“一岗双责”述职述廉制度;二是建立了廉政公开承诺制度、廉政违纪谈话制度、审计组廉政情况跟踪反馈制度等廉政建设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建立审计现场管理制度、审计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规范审计权力运行。
三、层层落实责任。坚持以落实责任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明确局班子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局长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共落实;三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到实处。
四、建立约谈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按时、定期分别约谈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组负责人,指出其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廉洁从审中的重点,自觉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监督者。
本文来源: 审计厅
10.03.2016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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