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巡查发现首批19家环境违法单位 哈市11家
本报13日讯(记者高宏菲)今天,省环保厅派出7个巡查组对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等城市重污染天气下的应急工作进行巡查。在巡查中,共发现19家单位存在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其中哈市11家、大庆市4家、齐齐哈尔2家、绥化市2家。目前,省环保部门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成属地环保部门对违法单位进行立案处罚或调查。
上午,记者跟随省、市、区环保执法部门,来到中山路附近的哈尔滨弹簧厂,在企业锅炉房内看到,虽然锅炉暂并未使用,但设备陈旧、现场脏乱差。该企业负责人表示,8月份就收到了市里下达的整改通知书,但由于企业资金存在问题,并没有及时进行整改。对此,哈市环保局香坊分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表示,该企业未完成限期整改任务,仍在使用应该淘汰的小锅炉,还进行原煤散烧,同时锅炉无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随后,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对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
同样没有限期整改的还有香坊区哈尔滨铁路局印刷厂。记者看到,该企业锅炉为2蒸吨供热用锅炉,锅炉房内堆放着散煤到处都是。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锅炉虽然不符合哈市对锅炉的使用要求,却具备一定的减少污染排放的功能。不过,企业并没有正确使用锅炉,反而加大了污染物的排放。对此,执法人员将企业违法行为记录在现场检查记录表上,并立案处罚。
此外,哈市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华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大庆油田电力集团油田热电厂等大庆市4家企业,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等齐齐哈尔市2家企业,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等绥化市2家企业均存在违法问题,省市区环保部门均立案进行处理。下一步,环保部门将继续对辖区内重点排放企业加强督查力度,对非法运行、超标排放锅炉等违法行为,加大取缔及处罚力度。
巡查发现的首批环境违法单位名单
一、哈尔滨弹簧厂
问题:未完成限期整改任务,仍使用应淘汰的小锅炉;原煤散烧;无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
整改及处理意见:立案处罚。
二、哈尔滨铁路局印刷厂
问题:未完成限期整改任务,仍使用应淘汰的小锅炉;原煤散烧;无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
整改及处理意见:立案处罚。
三、五常市金山热力有限公司
问题: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无脱硫脱硝设施,涉嫌超标排放污染物。
整改及处理意见:限期改正,立案调查。
四、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问题:无脱硫脱硝设施,涉嫌超标排放污染物。
整改及处理意见:立案调查。
五、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11家)
问题: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涉嫌超标排放污染物。
整改及处理意见:限期改正,立案处罚。
六、哈尔滨华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问题:无脱硫脱硝设施,涉嫌超标排放污染物。
整改及处理意见:立案调查。
七、双城市晟瑞热力供应有限公司
问题: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无脱硝设施,脱硫设施闲置,涉嫌超标排放污染物。
整改及处理意见:限期改正,立案处罚。
八、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问题: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无脱硫脱硝设施,涉嫌超标排放污染物。
整改及处理意见:限期改正,立案调查。
九、双城市开发区管委会供暖锅炉房
问题:无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
整改及处理意见:立案处罚。
十、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
司
问题: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无脱硫脱硝设施,涉嫌超标排放污染物。
整改及处理意见:限期改正,立案调查。
十一、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
问题:未完成限期整改任务,仍使用应淘汰的小锅炉;原煤散烧;无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
整改及处理意见:限期改正,立案处罚。
大庆市(4家)
一、大庆油田电力集团油田热电厂
问题:超标排放污染物(烟尘超标)。
整改及处理意见:立案处罚。
二、大庆油田电力集团宏伟热电厂
问题:超标排放污染物(烟尘、氮氧化物超标)
整改及处理意见:立案处罚。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问题:超标排放污染物
(烟尘超标)
整改及处理意见:立案处罚。
四、大庆高新热力有限公司2#热源厂
问题: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污染物。
整改及处理意见:立案处罚。
齐齐哈尔(2家)
一、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
问题:超标排放污染物(1#锅炉、5#锅炉烟尘、氮氧化物超标)。
整改及处理意见:立案处罚。
二、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
问题:超标排放污染物(烟尘超标)。
整改及处理意见:立案处罚。
绥化市(2家)
一、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
问题: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整改及处理意见:限期改正,立案调查。
二、兰西金桥热力有限公司
问题: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
整改及处理意见:立案处罚。
编辑:左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