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有案不立,这事儿检察机关坚决管

15.01.2016  11:36

  “检察院的全程介入、监督这起案件,让我们蒙受的损失得以从法律的渠道解决,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日前,密山市检察院就该市某种业有限公司控告某种子商店侵犯其商标注册权案件加强立案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并对立案、批捕等环节全程介入跟踪,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密山市检察院全力推动立案监督工作,两年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6人,其中4起案件被告人已经被法院定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取得了良好监督效果。

  该院摒弃“坐堂等案”的陈旧观念,化被动为主动,及时发现立案监督线索。一是注重从审查逮捕案件中发现有案不立线索;二是建立控申、侦监立案监督案件线索移送机制,通过审查控申部门移送的案件,发现立案监督线索;三是注重从“两法衔接”工作中发现立案监督线索,结合检察机关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对市林业局、工商局、畜牧局等单位进行排查走访,及时发现行政执法机关以罚代刑问题,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

  他们还注重加强对立案监督案件的跟踪监督,从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到立案、批捕、起诉进行全程跟踪。设立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登记卡》,办案干警包人包案,及时到公安机关查询案件办理情况,适时催办和监督,避免公安机关为应付检察监督暂时立案,但立而不查,或查而无果之后撤案。同时,侦查监督部门加强对证据标准的研究,确保监督立案的案件能够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增强监督实效。

  建立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席会机制,制定了《密山市检察院与司法机关联合开展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协调制度》,就立案监督工作中涉及到的问题互通信息,排除办案中的各种干扰和阻力,促进提升了立案监督案件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