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法院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
富裕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和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该院在富裕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下,采取有力措施,利用各种形式,积极组织全院法官干警和当地群众积极投入到“美丽乡村”建设活动中,他们利用驻村法官干警搭建起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大行动。通过半年多的不懈努力,该院所包扶的村屯已初具规模,市县领导检查“美丽乡村”建设时给予了好评。
开展“美丽乡村”宣传活动。该院与富裕县二道湾镇兴安村结成包扶对象后,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并结合兴安村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常务院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委派两名驻村工作队员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事宜。驻村工作队员按照法院党组要求,同村委会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广泛宣传活动,不断加大营造“美丽乡村”建设氛围的力度。在开展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在兴安村的主要路口、公路沿线制作宣传标语10余条、发放“美丽乡村”建设倡议书600多份,并在兴安村委会门前制作了宣传海报,形成了上下互动、社会共建、人人动手、全民行动的声势氛围,不断提高村民清洁家园意识,促进群众卫生行为的养成。
建立“美丽乡村”工作机制。为了使“美丽乡村”活动不断深入推进,达到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法院驻村工作队在村委会干部配合下,研究制定了各项工作机制和具体落实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各项机制。如在整治村容村貌环境大会战中,落实分段保洁责任制,形成了各片区驻村法官干警、镇干部、村干部包片责任的工作机制,并细化了清洁家园责任表、清洁田园责任表、清洁水源责任表,进行分兵把守,各负其责,使各项工作做到有条不紊,逐项落实。
开展“美丽乡村”送法服务活动。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中,实施村庄建设工程、环境整治工程和土地整治工程,难免因宅基地之争引发邻里纠纷,或者在拆除违章建筑过程中诱发与激发社会矛盾。针对这些实际情况,该院积极开展送法服务活动,工作队员组织村委会干部进行法律指导,不断提高村委会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能力,使村民的承包土地纠纷、宅基地纠纷、借贷纠纷、离婚纠纷等矛盾得到有效化解,避免了各种矛盾升级。同时法庭的审判人员选出一些典型案件,公开开庭到村屯,以此教育村民百姓。年初以来,富海法庭审判人员深入兴安村农户家中和田间地头就地开庭,不但使农民的案件得到了及时处理,也使百姓受到了法制教育,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的升级,确保了包扶村百姓的平安。
开展送温暖办实事活动。包扶活动开展以来,法院先后集中干警出动30余人次,进行村容村貌环境整治。同时出资出物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活动。据统计,年初以来,先后投资20000余元,请挖掘机4次,拖拉机20余次,购买汽油焚烧垃圾100余升,共收集处理了100多吨垃圾,使村民的水源、田园和家园环境卫生得到了明显改善。为了活跃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法院为村委会文化室送去了100张桌椅和100余册图书。为村民读书学习提供了有力条件,受到了全体村民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