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啥“级别”业主评价是“要件”

24.05.2017  18:29

  国家级、省级、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能达到哪一级,现在可以通过申报来参与评定。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2017年度各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评选从即日起正式开始,其中,业主满意度被纳入申报要素。物业服务企业应于各级示范项目规定申报的日期前,在自检的基础上,向所在区(县)物业管理办公室报送申报表及申报汇编材料。

   物业示范项目须逐级申报

  据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推动物业行业提档升级,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典型带动作用,我市将区分不同类型、不同物业服务标准的项目,分档次、有侧重地开展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此次评选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

  根据市住房局制订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度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申报省级十佳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要取得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1年以上;申报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要取得市A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1年以上。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已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物业服务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物业服务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业主满意度纳入申报要素

  根据《通知》,申报省级十佳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须具备: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别墅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85%以上。申报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须具备: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别墅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2万平方米以上的条件。同时,申报要素包括:项目配套设施完善,消防验收合格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取得相关证明文件;承接验收手续齐全;业主满意度调查及派出所、社区、业主委员会对物业项目的认可情况。

  5月31日前,各区物业办在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自检、认定的基础上,向市住房局物业处申报省级十佳、省级示范创建和复检项目名单、申报表、申报材料汇编;6月30日前,物业服务企业在自检的基础上,向所在区(县)物业管理办公室报送市级申报表及申报汇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