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投资处部署全市建筑企业核查工作

18.09.2015  06:17
      为全面、准确反映我市建筑企业实际情况,杜绝企业漏统现象发生,日前,局投资处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强建筑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建筑企业核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对市局反馈的市建委建筑企业名单中尚未入库的企业进行认真核查,于9月25日前将核查结果上报市局投资处。对符合入库条件但尚未入库的建筑企业,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加强督促,指导企业提供入库的相关佐证材料,力争尽早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