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哈工大、哈工程制度创新先行 科技成果“三权”改革模式将复制推广
20.09.2017 19:12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据了解,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涉及到的“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是制约科技成果转化“最先一公里”。为破除这一制度性障碍,2016年,国务院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三权”问题。为推进“三权”改革政策在哈市高校、科研院所加快落地实施,2016年,哈市在全国率先行动,与哈工大开展了市校合作第二轮试点工作,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三权”改革进行积极探索和尝试。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目前哈工大已设置了创新创业型教师岗位;扩大了股权激励比例;建立了以成果转化效益考核为重点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出台了工资保留、身份保留、职称保留和工资正常晋升等鼓励教师持科技成果创业的改革措施。而为了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资本对接难题,哈工大与88家投资机构建立了联络合作关系,为科技成果转化搭建技术——资本对接平台,其中天使投资基金12支。在试点中,哈工大和哈市科技局对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简称“省工研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的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为科技成果的转化培育、初创企业孵化、企业加速提供了充足的空间。截至目前,省工研院创办企业98家,有93家落户哈市,其中奥瑞德、工大软件实现上市,清源环境装备、新光光电、金涛科技进入上市筹备阶段。
据介绍,“双创”实施以来,哈工程主动探索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明确了科技成果“三权”相关的知识产权权益划分规则,破除在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入股转化中的操作性障碍,确定了“六步两评两更一公示”(简称“六步法”)的确权流程。其中“六步”是指决策的六个步骤,回答了“如何处置”的问题;“两评两更”即两次无形资产评估,明确知识产权价格形成机制;两次无形资产更名过户,完成无形资产专利权人的转移。近两年来,以“确权链条”为核心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机制的形成,使哈工程取得不俗成果:共转化科技成果150多项,组建14家科技型企业,通过无形资产投资形成2.18亿元股权,教师获得1.64亿元股权(占总数75%),200多名教师成为股东,学校获得股权额度5400万元。
会上,哈工程、东北农业大学等6所院校签订了市校(所)共同推动“三权”制度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意向书。下一步,哈市将深入实施(哈工大)市校科技合作第二轮试点,以推动“三权”制度改革政策在哈工大、哈工程落地为重点,在政策、资金和服务等方面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适时在其他大学大所推广。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20.09.2017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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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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